“我就在自己家门口,贴了这么大一张A4纸……”9月18日,在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从事月子餐工作的商户哭着发视频称,她在门店玻璃上贴了一张招聘杂工的招聘信息,但是没想到这张A4纸张被当地城管看到,随后一个部门打电话给该女子,让该女子将这张A4纸清除,清除这张A4纸还不算结束,还要求女子拿着自己身份证到它们那里交钱,还告诉女子你要是不去就封你手机号。 “贴一张A4纸还要罚款,我真的想不明白。”9月18日下午,乌兰浩特城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这位商户张贴宣传品wfwg,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她们只是口头教育了这个商户,并没有对女子罚款。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贴广告的处罚是200到1000元。 “我们工作人员通知她来接受处理,她就以为一定要交罚款,于是在网上发了视频。今天下午她来接受处理,没有对她进行处罚,只是口头教育她把宣传品摘下去,以后不要再贴了。” 我想问一下,要是这位商户没有发这个视频的话,她是不是去了还要交这个钱?如果电话中没有告知对方要交这个钱的话,这个女子会发这个视频?到底是商户说了谎,还是工作人员说了谎?当中肯定是有一人说了谎!还有一点,为什么不能张贴这种招聘信息,这种信息也不影响市容,如果商户不张贴这种A4招聘信息,商户如何招工?难不成商户站在大街上向路人喊? 工作人员还介绍到,它们依据的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查了一下相关条例,按照这个条例内容,如果商户要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宣传品,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报备,只有批准了才可以张贴。这些条例是否符合常理?商户一个普通的招聘信息何以影响市容?这种小事就像吃饭喝水一样比较常见,也不影响任何人,如果这种小事都报备还需要等待审核批准,那我看以后是不是喝个水还要报备? 原来另有隐情!上述工作人员一语道破真相!原来当地也不是不可以张贴这种招聘信息,原来是不让你个人打印这种招聘信息,它们市里面制定了统一制式的贴纸,如果商户有出租出兑浙西需求时候,可以到当地指定的打印室打印,但成本要比普通A4纸贵两三块钱。我就说嘛,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儿!一张A4纸张不到一毛钱(网上2500张才100块钱,也就是25张一块钱,一张才4分钱,算上油墨钱,以及人工水电,打印一张A4纸成本也不过一毛钱,我记得大学时候楼下打印室一张才一毛五,现在还是这个价格,一毛五都有利润),真想不到要是一张三四块钱那该有多少利润,可以达到95%以上!这个利润率谁看了都得竖起大拇指。 现在问题来了,当地应该回应一下这个指定的打印店是谁开的? 为什么这种不合乎常理的问题屡次发生?每次都是举一反三,实际上依然在发生,还将继续发生下去!为什么?根本原因是这些条文的出现都没有经过大家的认可,每次发生后都是无关紧要的处理。 每次发生这种事情后,上了热搜也不过是停职(实际上和休假没什么区别,反而还是一种福利)加口头教育,这是顶格处理。像这次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让交钱,就算上了热搜还要处理商户,只不过不收这1000元了。从语气上来看,以后再张贴这种A4广告纸依然是要交钱的,或者去指定的地方高价打印! 要想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首先要取消掉这些不合乎常理的条文,其次要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不能再口头处理了,只有开除处理才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