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人会说,联合国的人权文本只是一种道义理想,实质上不可能做到。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从古到今社会发展的历史证实,不收费的“义务”教育从无到有、并有正在呈现不断扩大化的发展趋势。
这就是说,教育的商品化(或者叫产业化?)并不是人类进步的标志,而是恰恰相反!
哪些教育可以非义务化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也有人提出应当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这实际上牵涉到这样一个问题:哪些教育可以“义务”,哪些教育应当“有偿服务”?
从最彻底的立场看,一个人活在世上不仅“活着”,同时还有许多类本能,例如好逸恶劳、好奇、求知、寻求安全、体现人生价值等等。可以说,前人所有的文化精神财富都是人类所共有的,只要是非专利知识,就应当属于“义务”教育后人的范畴。
这也就是世界各国、包括许多经济发展落后于我国的国家,推行义务教育(或称免费教育)所遵循的一个准则。
按照这个准则,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包括高中和大学,所传授的绝大多数知识仍然是非专利性的;与此相反,哪怕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初中甚至幼儿园,同样也存在着“专利性”的知识——老师的独到发现、发明、创造、见解——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