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者一致认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也是城市的纳税人,同样应该享受城市居民待遇、享受城市文明、融入城市社区。
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领导共同呼吁,应该让农民工稳定下来,不再成为流动于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候鸟”。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特别强调:“当前中国城镇化实际上是讲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必然会带来城市人员就业、职业与地点的变化,实际上现阶段的城镇化是城市繁荣带动农村的繁荣。” 6
立法角度需要调整
按照上述精神,过去基本上以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等立法主体制定法律的角度应当进行调整——立法,不能仅仅考虑如何管理、考虑如何使管理行之有效,更要考虑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利益。因为归根到底,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社会和谐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