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三松堂全集·第十一卷》,1970年1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第十一卷又名《哲学文集(上)》,收录了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哲学史补》及1948年前的其他单篇哲学论文)
人死
人死为人生之反面,而亦人生之一大事。“大哉死乎”,古来大哲学家多论及死。柏拉图且谓学哲学即是学死。人都是求生,所以都怕死。究竟人死后是否断灭?对此问题,现在吾人只可抱一怀疑态度。有所谓长生久视之说,以为人之身体,苟加以修炼,可以长生不老,此说恐不能成立。不过人虽不能长生,而确切可以不死;盖其所生之子孙,即其身之一部继续生活者,故人若有后,即为不死。非仅人为然,凡生物皆系如此,更无须特别证明。柏拉图谓人不能长生,而却得长生之形似,男女之爱,即所以得长生之形似者。故爱之功用,在令生死无常者长生,而使人为神。后来叔本华论爱,更引申此义。儒教之注重“有后”,及重视婚礼,其根本之义,似亦在此。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礼记·哀公问》)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些话所说,若除去道学先生之腐解释,干脆就是吴稚晖先生所说之“神工鬼斧的生小孩人生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