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父亲,”庞大古埃回答道,“我尚未考虑这件事。我一切都听从您的意愿好了,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天主在上,我宁愿立即死在您的面前,也不愿违抗父命。无论何种法律,不管是正统的还是异教的,不管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我还都没听说过有允许孩子不经父母、家人的同意、容许,而自作主张地去结婚的。没有哪位立法人容许孩子有这种自由,这种事全都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我的好孩子,”卡冈杜亚高兴地说,“我真心地相信你所说的话。我赞颂天主,只让你接受正确的、值得称道的知识,使你除却光明正大的本事而外,脑子里再也渗透不进任何其他的乌七八糟的东西。我年轻那会儿,在欧陆,就有这么一个国家,教士和‘土拨鼠’[1] 对于婚姻大事,如同腓力基库贝里的祭司 [2] 一样(像阉鸡,而不像精力旺盛的雄鸡),深恶痛绝,他们竟然对结婚的人颁布了一些有关婚姻的律条。我真不知道该憎恶哪一方,是憎恶那些可憎可鄙的教士——他们不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待在自己那神秘莫测的神庙围墙里面——的专横跋扈,还是结婚的人的愚昧盲从。这些结婚的人竟然承认并发誓遵从那些残忍恶毒的清规戒律;他们竟然看不到(其实那都是显而易见、一目了然的)这些有关婚姻的清规戒律是完全有利于那帮神秘的家伙的 [3] ,而对结婚的人并无一丝一毫的益处。从这一点看来,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有关婚姻的律条是很不公平、很坑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