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本为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日本政府就冻结了三井、三菱、住友、安田等15家大财团的财产,后来这些财团冻结行为慢慢得到解放,先后变成56个财阀家族、625家“限制公司”。
为了防止他们重新成为财阀集团,日本公布了一系列法律如《关于禁止垄断和保证公平交易的法律》、《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排除法》等,对其中被认定为“经济力量过度集中”的325家企业进行法律分割。
再来看韩国。20世纪50年代后期,韩国逐渐形成三星、乐喜、东洋、金星等垄断集团,并且在此后的30多年里得到政府的重点扶持,慢慢地与政府、银行之间形成三角关系。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韩国政府慢慢意识到这种财团经济模式已经影响到正常市场竞争,并且很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就开始慢慢减少对财团的支持力度。
而作为财团来说呢,他们当然很享受这种政府支持,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嘛!可是现在政府要对他们撒手不管,他们当然不乐意了,于是通过重金贿赂政府官员的办法,继续寻求政府庇护。
由于这些都是大财团,都是直接和政府高层打交道的,所以他们的贿赂对象绝不是一般官员,而是政府最高层。说穿了,就是他们的能量可以直达总统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