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的女生纷纷惊醒:是啊,我们把他当爱豆,可他为什么待在咖啡馆而不是娱乐圈?喜欢这种失败者难道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
带头大姐身后的几个男生染着黄毛,凶神恶煞的,其中一个视线跟我撞上,幼稚地向我展示了一下肌肉。我正在心里对那几个家伙进行评估,只见几人仿佛被一阵旋风冲开,美月手上抄着一把椅子冲过来:“不准你说我哥!”
在椅子砸下来的瞬间,我推开了带头的大姐,椅子砸中了我的脑袋,鲜血登时顺着眉骨淌了下来,美月被吓得躲去了墙角。
当天我流了很多血,但伤口并没想象的那么深,至少没到需要剃头才能搞定的程度。虽然被亲妈嫌弃“长成这样”,但我仍认为自己是一个美少年,秃头的事情绝对不能忍。
我受伤之后唯一麻烦的是不能顶着伤口在大太阳下面跑来跑去,上下班只能开车,每天在路上堵到心慌。
美月哭哭啼啼地埋怨我:“都是你,为什么自己不跟那个女生吵?你要是出手了,就不用我了,你就不会受伤了,呜呜……”
跟女生吵架?我没这个癖好。除了美月之外,我只和一个女生吵过架。数年过去,她已成了觉得和别人吵架有失身份的女人。
咖啡馆依旧每天挤得宛如沙丁鱼罐头,不过多数是来看我笑话或者找碴儿的,类似于喜欢过劣质艺人的耻辱感在她们的心底滋长,她们想要报复回来:不停地要我续杯,让我帮忙捡“不小心”落在地上的笔记本,在我的应援牌上乱画,在我的车后面写“我是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