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内在奖励”与“外在报偿”的平衡
所谓“内在奖励”,就是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使学习本身对学生产生“诱惑力”,使学生能通过完成学习任务本身获得满足和愉快。这种“内在奖励”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鞭策学生竭尽全力地去学习,使他领会到专心致志地学习、专心致志地研究问题是什么感觉,并把这种感觉带到今后的工作中去。“内在奖励”必须从低年级起就通过教学来培养。例如,一开始所教的知识应该少一点,让学生真正学懂,然后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更多一点的知识,这样,学生就会感到满足、愉快,从而更努力地去学习,并学会怎样学习。
通常我们的教学只注意“外来奖励”而忽视“内在奖励”。例如,教师一般都采取表扬等方式来增加外来奖励,这些外来奖励固然必要,但只有外来奖励显然是十分不够的,要使学生真正能越来越自觉地、持久地学习,必须使学生得到“内在奖励”。因此,布鲁纳非常重视学习的内在动机,即学习的意志,或者个体在学习的实践中找到学习的源泉和它的报酬,好奇心,获得胜任力的愿望,极力去效仿一个模范人物的抱负,以及要置身于社会交往环境中的强烈意识,成为学习的强有力的内在力量。相反,外在的奖励和惩罚,以及桑代克的效果律等概念的重要性都远不及上述的内在动机。布鲁纳认为,“尽管外部的强化也确实可以起到某种特殊的作用,甚至可能导致重复出现,但它并不是有益的、可靠的;因为学习是一个人逐渐构建对世界的认识和期望的漫长过程。”①他认为外部的强化可能使某个特殊行动激发起来,并可能导致它的重复。但是它对学生赖以构成有用的世界模式的长远学习过程并没有裨益。当行为变成长久的和注重能力的时候,它就要受认知结构的控制,而且它的操纵更多的是从内部转到外部。因此,布鲁纳并不反对外部动机和外部强化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只不过他认为当学生的认知结构和认知需要有了一定的发展后,内部的动机变得更为重要,他明确地指出在能力或占优势的动机达到控制行为的程度时,强化或外在的愉快对形成行为的作用减少了。儿童开始更积极地操纵他的环境,并从妥善处理问题中得到满足。随着儿童描述和改造环境的象征性再现模式的出现,刺激—反应—奖励顺序的重要性便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