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许多作家大都从战乱中走来,因而对社会生活有较深刻的认识和体验,他们往往从功利观念出发,本着对社会负责的精神从事文学创作,各抒所长,反映大动荡时代较为广阔的现实生活。题材是广阔多样的,既有取材于历史的,也有直接反映现实生活的;有写统治阶级内部各个集团之间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历史小说;也有以写农民起义为主的英雄传奇;有写现实社会中重大题材的;也有写家庭生活、儿女情事的;神魔世界的题材亦已有所开拓。这些作品,大都内容充实,有思想深度,一洗元季绮靡和纤弱的文风,朴实自然。
明初立国,以程朱理学作为官方哲学,思想文化归于一统,“崇朱”、“述朱”风气甚盛。这种学风势必造成士人对伦理道德规范的尊崇和亦步亦趋,拘泥于传统礼教,呈现出一种保守的文化特征。与之相应,伦理纲常、道德说教渗入文学作品中也具有伦理教化的特质。明初刘基、宋濂、高启等人的诗文虽有尚实的风格,语言浑朴精练,但也有这样的特点。刘基论诗主“讽”,宋濂的“宗经”说和所谓的“缘情托物”的观点,均体现了对文学伦理功能的重视。明初戏曲作品中,内容关涉传统伦理道德说教意味的也为数极多,如高明的《琵琶记》,其主旨就是宣扬忠孝节义的思想。其中,作为明代庙堂文化的奠基者之一的宋濂,力主崇儒宗经、文道合一,赞扬“台阁之文,其体绚丽而丰腴”[1],并写下一批台阁应酬之作,开了“三杨”台阁体之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