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那时看见美女都不敢说话的性格,竟然会主动搭讪妹子,简直就是完美的诠释了酒壮怂人胆这句话的正确性。
整个经过,在酒精刺激下,苏晗全然不记得了,甚至就连那红衣美女究竟怎么个美法,他也完全想不起来,哪怕后来铸就金身,穷搜记忆,也只得到了一些模糊的片段。
而他唯一清晰记住的就是,在那个嘈杂的酒吧中,对面的红衣美女甜甜地对他说道:“你既然这么无所事事,不如去帮我一个忙,怎么样?”
美人相邀,怎忍相负,于是他胸脯拍的震山响,就差指天发誓,保证完成美人重托了。
结果,等他酒醒之后,几近崩溃,他竟然发现自己躺在襁褓之中,一群陌生人围绕着他喜笑颜开。
惊恐的尖叫变成了婴孩啼哭,翻白眼昏厥被认为是小儿嗜睡。
于是,他这个整天幻想着能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深山宅男,心想事成,愿望成真,过上了被人把屎把尿的幸福生活。
这段经历之奇葩,怎一个日了狗的心情可以述说。
好在这段浑浑噩噩的时光没有持续太久,有件事情的出现让他稍稍分了点心。那就是他发现了自己的金手指,脑海之中的一枚奇形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