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业及矿业之发展阶段
此发展的出发点,系为生产小家族或大家族需要的家庭工业。由此出发,可发展为部落工业,因为部落可垄断一定的原料或技能。部落工业开始被视为可喜的副收入,其后逐渐推广为纯粹盈利的经营。其意义(在此发展中的任何阶段内)是以家族共同体的工具及原料生产出来的家族工作之生产物,拿到市场上去出卖,因而在自足的家族经济以外,开通了市场之门。因为某种石材、金属及纤维材料(最多者为盐、金属、黏土)只存于部落的一定地域内,故出现了原料垄断。采掘此等材料的结果有:第一,可成立流动的商业。它可以为该工业经营者所自营,如许多巴西部落或俄国手工业者,他们在某季节为农民生产农作物,在另一季节则为商人贩卖其生产物。但亦有因为保有营业秘密或不易一时转移的技巧而垄断劳动技术的手艺人(在带有工艺资质的羊毛工业方面常见之)。这种情形牵涉计件工作所特有的一种形式,于此,因土地所有而垄断了手工业,并因相袭的传授而附着于部落或氏族。在不同种族的团体之间,也出现了生产的专门化,如非洲那样仅限于与地理上相邻地域进行生产物的交换,但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者。其中的一种可能是趋向于印度那样的种姓阶级之构成。起初本为平行的个别部落的工业,至此因各部落之联合,在其支配之下成为垂直的上下层了,不同部落间的分工,现在于同一支配下的居民中可以看出。不同部落间的相排性的原有关系,表现在种姓阶级制度之中,不同阶级的人不共同吃饭、不通婚姻,相互间只有某种特定的劳役。印度的种姓秩序,因固着在仪式上,融入宗教制度之中,所以对于整个社会秩序有巨大的影响。它将一切手工业嵌入一定的模式中,因而使具有资本主义基础的产业无法建立,新发明亦不能被采用,若采用某种技术的发明时,将被视为一个新的种姓,被列入原有各种姓阶级的最末级。《共产党宣言》中所谓“无产者将获得全世界,除锁链之外无可损失”一句,亦可适用于印度人,唯印度人认为今世必须履行种姓阶级的义务后,来世方可脱离束缚。印度的每一种姓阶级,均有其传统的、固定的生产程序,凡放弃其种姓所传下来的生产过程者,不仅会被放逐出种姓阶层而成为流浪无依之人,而且会失去其到达彼岸的机会,即失去其轮回至更高种姓的希望。因此,印度的种姓阶级秩序,成了最保守的制度。在英国的统治之下,它才逐渐崩溃,但即使在今日,资本主义的发展亦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