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为了加强对北平市名胜古迹的保护,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还专门设立了故都文物整理委员会,隶属于行政院,执行机关为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简称文整处)。1935年3月7日,北平市政府公布了《北平市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组织章程》,对于文整处的职能、机构设置以及运作方法等做了详细规定。“北平市政府为执行旧都文物整理事宜设立文物整理实施处,办理关于市内文物整理之各项设计及工程,并其他关系文物之编辑宣传事务。本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一人,由市长委任处长,综合处理全处事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副处长辅助处长监督所属职员、管理全处事务。本处为求实施工程之适宜,得委托本市工务局或建筑厂商分别办理建筑修建及道路各工程。本处关于建筑工程得聘任专家或学术团体为技术顾问;本处设置审查委员会若干人,凡关于整理旧都文物之计划及其他重要事项,得由指定委员会审查。”[90]
文整处负责具体事务的副处长由工务局局长兼任,这就有利于协调市政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在现代化建设热潮中及时、妥善地保护文物古迹。
在文整处的文物修缮计划(与工务局计划基本一致)中,有关城墙和城楼修缮的部分,第一期建筑工程中的甲部分——东南角楼及西直门箭楼——委托基泰建筑公司代办,而乙部分——天安门、地安门,西安门、端门、东西阙门、内城城垣——则委托工务局代办。[91]工务局将地安门和西安门修缮工程进行招标,结果,地安门的翻修油饰由天顺建筑厂承做,而西安门的修缮工程则是由中和木厂负责。[92]1936年3月至1937年4月,北平市工务局还完成了文整处交给代办的新华门和皇墙角楼的修缮工程。[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