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看信的落款,白纸红字,竟是我心仪已久的一家编辑部的地址。一直盼着我的朋友金麒的名字变成铅字,没想到早早变成铅字的竟是我自己的。记得几个月前好像懵懵懂懂往哪里投过稿子,扔进信筒转身就忘了,因为我对自己根本不抱希望,只是潜意识里想和我喜欢的那个大男孩金麒有个共同嗜好罢了。这样无心插柳,没有等到金麒,倒把自己给陷了进去。大学四年,我一直功课平平,文学作品倒是读了个饱饱的。
大规模写作是在大学毕业以后。发表的作品渐渐多了起来,“赵凝”这个名字也有一点点响亮了。每天收到的约稿信、编辑来信、读者来信都很多,常常是从收发室抱一怀信回来坐在地毯上慢慢拆,慢慢读,很充实,很满足。四面八方到处都有爱我的喜欢我作品的朋友,他们寄来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虽然我来不及一一回信,但我总想我会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来报答大家的。
有一天,在大堆的读者来信中我见到了他——那个用钢笔清清楚楚写着的“金麒”。
金麒,我长久以来苦苦等待的金麒,是你吗?
我心跳得厉害,信却无论如何也不敢拆。他的字很漂亮,和他人一样,瘦瘦的,傲傲的,好像一面雾中的旗。
“赵凝,我一直无法面对你,因为我是个失败者。”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反反复复读着金麒给我的信,心痛得厉害。金麒在信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