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闻樱不知道几年后影视改编权会涨价到什么地步,对于250万的改编权分成她应该很满足了——但她知道会涨啊!
闻樱现在又不缺钱,根本不着急出售《少年偶像》的影视改编权,是袁凤荟提出要买,闻樱只能按自己的想法开价了。
袁凤荟仔细想了想,“电视剧可以给你按账面收益的5%分成,青春校园剧的播放权我估计只能卖几千万吧。电影不能按票房给你5%的分成,你也知道票房收入的大头其实都给了院线,最后分到天骄手里剩多少,就按这部分收入给你5%的分成!”
“也行吧……但我要算上网络播放权的收益。”
青春校园剧在电视台不一定能卖多少钱,在网络平台火啊!
闻樱把这块儿拿捏死死的不让步,袁凤荟只觉好笑:“我以为你还要别的衍生收益,比如影碟、歌曲等等。”
闻樱十分大方:“不要了,其他的衍生收益我都让利给公司了,不参与分成。”
嘿嘿,让利给公司,闻樱还是能分钱的。
既是原著作者又是影视公司股东就是这么爽。当初要是不把一千万拿来入股天骄,而是急吼吼买下魔都海景房,哪能像现在这样一本书翻来覆去赚几遍钱嘛!
闻樱忽然大方了,袁凤荟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