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天人关系上,刘知几是主张“天人相分”的,天象与人象无关,决无“天命”。他指出:
夫论成败者, 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
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衰贬。以之垂诫,其不惑乎!((杂说)上)
班(固)氏著志,抵梧者多;在于五行。芜累尤甚。((五行志错误))
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仲舒)、京(房)之说,前后相反;(刘)向、(刘)欲之解,父子不同。逐乃双载其文,两存厥理、言无准的,事益烦费。((书志))
固然,他讲的“人事”,还是指帝王将相个人的“智能”等。但比孔孟以来的“天命非人理所移”及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还是进步得多。
除“天人相分”外,他对伦理史观的“是古非今”论,也旗帜鲜明地加以了鞭挞。
他认为历史是在变化中的:“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异”,不应“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模拟》)。“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历史变了,史学也该变,“天地久长,风欲无恒”,否则,无异于“守株待兔”。其次,他认为由于时代更迭,社会发展必有新的特点,今不一定不如古,古也可以不如今。“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言语》)。他也有“上古”(或“远古”)、“中古”(或“中世”)、“近古”(或“近代”)之分,并提出“古今不同,势使之然”((烦省》),认为历史的前进,是一种客观的、不以“天命”或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势”在起作用。这观点,前承魏征的“相对通变”,后承杜佑的“古今既异,形势亦殊”,直到柳宗元、刘禹锡的历史进化思想,可谓一脉相承。